(一)協(xié)助州政府領導處理州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協(xié)調州政府與各縣(市)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二)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文件、會議材料的起草、審核、印發(fā)、歸檔工作。
(三)負責州政府重大活動和州政府領導公務活動的組織安排,組織州政府各類會議,分解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四)負責督查上級機關轉來的領導批示件和州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辦理州人大代表建議、州政協(xié)委員提案。
(五)管理州政府駐外辦事(聯(lián)絡)處。
(六)負責全州應急管理、電子政務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州政府新聞發(fā)布會。
(七)開展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州政府領導科學決策發(fā)揮參謀助手作用。
(八)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文電、網(wǎng)絡信息保密工作。
(九)負責州政府機關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國有資產(chǎn)管理、后勤服務保障和離退休干部職工的服務工作。
(十)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guī)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行政復議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處罰、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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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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