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通信建設項目設備成套工作;指導省內通信建設項目設備成套技術的開發和應用;承擔通信建設類的省級政府采購項目需求的落實、采購文件的編制、采購過程的實施、評標文件的編制等工作;辦理發布采購結果公示及中標、成交公告手續,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報送已完成采購項目的匯總統計信息;答復供應商提出的對相關政府采購活動的咨詢或疑問。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政府采購的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全省設備成套工作的現狀和趨勢,開展相關領域的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議。
(二)組織省內設備成套技術裝備的開發應用及咨詢。
(三)受省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委托,承擔重大項目設備成套、工程咨詢工作。
(四)指導開展設備成套項目全過程成套技術服務,組織協調成套設備市場建設。
(五)接受采購人的委托,組織實施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項目采購;按照省級政府集中采購操作規程實施相關集中采購事項;負責集中采購業務人員的培訓。
(六)接受單位委托,辦理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項目的政府采購事宜;負責答復供應商提出的對相關政府采購活動的咨詢或疑問。
(七)發布設備成套、省級政府集中采購項目有關信息。
(八)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