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綜治辦)是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與中央政法委機關合署辦公。其主要職責任務是: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部署,研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提出建議;掌握各地區、各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委員會反映;開展調查研究,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總結交流典型經驗,鼓勵先進,推動后進;辦理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治安重點、難點問題齊抓共管,中央綜治委還根據工作需要設立了五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即中央綜治委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這些專門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設在鐵道部、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團中央和教育部,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中共中央、國務院于1991年2月19日做出了《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對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都做了詳細規定。這是中央首次以綜合治理為主題向全國發出的正式文件。同年3月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以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名義,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問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這兩個《決定》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完善和深化了綜合治理方針:
一、提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必須長期堅持下去。
二、提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必須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
三、明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范圍,即打擊、防范、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六個方面,并一一加以說明。
四、明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各部門認真承擔自己的責任和共同責任,將“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制度化、法律化,并提出“抓系統、系統抓”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有機結合起來,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
五、強調了制度建設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并對社會各部門、各單位的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關系作了明確規定。
六、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作了規定,即社會穩定,重大惡性案件和多發性案件得到控制和逐步下降,社會丑惡現象大大減少,治安混亂地區和單位的面貌徹底改觀,治安秩序良好,群眾有安全感。
-
-
-
涇川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主要為發布最新涇川縣要聞,提供涇川縣政府信息公開、涇川縣政務服務、涇川縣辦事交流等。
-
愛德基金會成立于1985年4月,旨在促進我國的教育、社會福利、醫療衛生、社區發展與環境保護、災害管理等各項社會公益事業,迄今為止,項目區域累計覆蓋全國31個省、...